1、读哪些有声书不会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果你用于个人欣赏、或者无偿表演等,使用他人作品的,不算侵权。但以营利为目的的,就要向著作权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 就是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2、个人录制有声小说并上传是否涉及侵权问题
涉及侵权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扩资资料:
具体案例:
2010年,乒坛名将庄则栋就曾经起诉过国内一家新媒体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庄则栋与妻子佐佐木敦子根据他们的经历写成《邓小平批准我们结婚》一书出版后,某网络公司未经授权,将该书改编成有声读物传播到互联网,并在多家网站播放。
最终,该公司因侵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经济损失53万元。除了“主播”侵权外,提供此项功能的平台运营者,也有极大的侵权风险,此前就曾发生过贾平凹、韩寒等起诉百度文库侵权案、作家和出版公司起诉苹果公司侵权案等案例。
江苏省博望律师事务所万音律师对记者说,以诉苹果公司案为例,法院认为苹果公司的内容平台在向用户提供上载服务时,“未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给手机电台提了个醒,即作为自媒体平台,在开放平台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版权审查义务,更应该主动避免采购无版权或盗版作品。
3、有声小说要经过作者授权吗?要付版权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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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网络文字小说播为有声小说是否侵权?如何解决?
肯定有问题的:
用非原创作品赢利等是,首先要向原作者商量,不然等你发表对方起专诉你,你官司肯定理亏。属
至于合同可签可不签,一般只要说好条件就行了,对方也不会吃多了起诉了。当然不排除极少不诚信人。
如果签合同
签的合同内容应为:
A方允许B方 把XXX作品改为有声小说就行了,不追究所有B方所有法律责任。
合同最好找律师订。
5、有声小说录制的版权问题
任何人公开发表的的作品,你以学习,研究为目的等非商业用途,都可以引用或COPY。还有什么疑问?
6、有声小说的录制,怎么才不侵权
首先,把小说录制为音频的行为是著作权法上的复制行为,对作品的复制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并不是所有未经许可的情形都构成侵权。
如果录制后的音频纯属自娱自乐自我欣赏,这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是由,没有侵权风险。
如果录制后传至比如喜马拉雅这类APP供大家收听,必须经作者许可后的录制才不侵权。
7、有声书版权问题怎么解决?
有声书版版权的解决方法有三:一、直接向版权所有者索要或者购买版权。二、找无版权要求的有声书进行录制。三、自己写小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四、找一些有资源整合能力的人或者平台寻求帮助。
8、喜马拉雅有声书主播,会牵扯到读的书的版权问题么,要怎么才能避免呢
会涉及到图书版权人的表演权,需要经过版权人的允许,否则侵权。
征得版权人授权许可即可,往往需要付出一定比例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8)有声小说如何避免侵权扩展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9、想做封神榜的有声书,如何解决版权问题?
您好,想做书籍类有声书必须要确认版权,而版权可以和作者沟通,如果作者去世了,版权会保留五十年。
10、听书网站怎么获得版权
听书网站怎么获得版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正规的听书网站来说,为了避免侵权风险,获得版权是很重要的,一般现在的听书网站获取文字版权主要有三种途径:
1、文字作者自己上传文字作品。
2、市场购买,对热门书、畅销书进行版权购买引进。
3、合作渠道取得,一些听书网可以和有版权的小说网站进行合作,从而获取网站上大批原创文学作品。
至于音频版权方面,分自制音频、购买音频、合作音频等多种途径,不管通过哪种途径引进哪种版权,付费应该是必不可少。当然,根据引进渠道与作品畅销度的差异,付费形式和种类也各不相同。
拓展小知识
一、听书行业的版权问题分析
听书行业存在的版权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1、盗版的听书网站
正版听书网站做好音频后,一些盗版网站将音频文件下载下来,放到自己的盗版网站上,以免费的形式宣传,并通过广告获利,由于建立一个听书网站的成本极低,大部分听书网站都依靠广告赚取收入,因此盗版的有声读物数量越多、种类越全,网站流量也就越大,相应的广告就会越多,这刺激了更多的盗版商加入。
2、个人侵权问题
个体用户中,也有很多人不满足于单向的“听书”,而是自己做“主播”、将录播的有声读物放到网上,由于书籍、小说是有文字版权的,如果未经版权方允许就录制有声书,放到在线听书软件上盈利,同样是侵权行为。
二、网上在线听书有版权吗
1、现如今,以听代读、颇为便捷的听书俨然成为一种新的阅读方式,听书流行的同时,网上在线听书是有版权的,也带来了听书版权保护的问题。
2、《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拥有网络信息传播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据了解,听书版权不仅涉及文字版权,还有音频版权。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