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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的年纪只有十一二岁的摸样,额头只到莎莉胸口那么高,一身随处可见的灰麻袍子本不起眼,却因脚上那一双带着流苏的橙色小皮靴而一下子变得惹人眼球起来。 . 眨么眨么的大眼第一眼望过去感觉满满的都是纯真,可那微翘的嘴角却总透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狡黠。
莎莉张开嘴巴想要回答,可是当目光锁定在这小女孩的头时,原本的微笑却是突然僵了僵。
小女孩有一头耀眼的红。
“只是…一枚骨头碎片罢了。”
莎莉微微抿紧了嘴唇,回答的时候,脑海中出现了一瞬间的混乱罗迪提起过的那个“她”不就是一头红么?
要知道王国子民虽然各种颜色的头都有,但红却极其罕见,至少莎莉还从没有在艾弗塔领地的范围内听说过…所以她一直想知道,那个让罗迪每次提起都要失神许久的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那个女人是不是叫“奈菲”?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莎莉又想起罗迪说自己已经37岁的事情,登时又冒出了一个让她心酸不已的“联想”如果这个小女孩和罗迪有关系,难道她会是罗迪的…
女…女儿?
“姐姐,你在想什么?”
“恩?额…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很可爱啊。”莎莉蹲下身子,扬起手中的骰子,问道:“你为什么会问它呢?”
“因为它在光啊。”
小女孩的回答令莎莉有些错愕,她抬起手望向了手中的骰子,灰色的骨质表面已经因为她长时间的摩挲而光滑异常,说“反光”是有的,但“光”却是绝不可能。
“可是我并没有看到光啊。”
莎莉扫了一眼四周,小女孩似乎并没有家长,那许些不现实的想法很快被压制下来,她觉得自己都有些神经了…只因为见到了红色的头便如此敏感,说到底还真是被那个混蛋家伙害惨了。
小女孩笑了笑,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她指了指莎莉,说道:“你的身体其实也有光呢,就是被遮住了,看不清楚。”
旁边的圣殿守卫只把她当成了一个长相可爱但奇怪的孩子,粗着声音道:“你的父母没有在这里么?自己一个人可是容易走丢的。”
“我不怕,嘻嘻。”她一仰头,一绺红色的小辫子被甩到了耳后,“我是跟着山姆叔叔出来的,他在那边”
说着,她指了指远处几个推着简陋“板车”出城的人群,继续道:“我只是觉得姐姐手里拿的东西很有意思,所以过来问问啦,现在没事了,我就先走咯!”
小女孩很大方,语气欢快的很,不过就在她转身的时候,莎莉却突然问道:“对了,小妹妹,可不可以知道你的名字?”
“我?叫我卡米拉就好啦!”
她毫无防备的摸样配上那亮晶晶的眸子,让一旁的守卫都不由得微笑起来。莎莉轻声道:“你的头真好看,母亲也是红色的头么?这样的颜色真是少见呢。”
“妈妈不是红头。”卡米拉故意卖乖似的摇了摇头,可爱异常,随后摆摆手,“我走啦,再见!”
说完,她便迈着轻快的步伐跑向了远处,莎莉微笑着,心中却是放松下来:看来自己想多了,“奈菲”、“红”这样的线索范围太大,那里是这么容易找的,自己还是别老这么神经敏感了。
莎莉摇摇头,驱散了心中原本的疑惑,转身朝着修道院走去。
而在另一边,小女孩已经跳到了马匹拉着的板车上,小腿悬在那里一翘一翘的,嘴里哼唱着歌谣。
“看到什么了?这么高兴。”
山姆大叔是莫格拉村的农夫,每到集市开放的日子,他便会和村子里的人一起来城中卖些货物,这个坐在车上的小不点是村子里受人尊敬的卡米拉夫人的女儿,虽然每次出来都喜欢到处跑,但她却懂事的很,从来不添麻烦,久而久之,每次来集市,她的出现便成为了一种默许。
“山姆叔叔,我看到一个姐姐手里拿的小骨头很有意思,以前还从未见过能光的骨头呢。”
“哦?那倒是挺有意思的,对了,这是卡米拉夫人要我买的药材,回村子的时候带给她吧。”
“我替妈妈感谢你了,山姆叔叔!”
“小奈菲真懂事。”
山姆大叔笑道,却哪知小女孩挥了挥小手,抗议道:“叫我卡米拉!妈妈说在外面不要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呢。”
说着她还煞有介事的朝四周望了望,不过此时一行人已经离开了城市,走上了乡间偏僻的小路,四周没有外人。
“就依你,卡米拉小姐!”
山姆大叔哈哈笑着,奈菲对于他们而言就像是一个开心果,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带来欢笑与快乐588年的现在,12岁的奈菲和他们一起天真的笑着,享受着晴朗天气下那和煦日光带来的温暖感觉。
一路行驶,到了日落之时,莫格拉村便进入了视野。小萝莉还没到村子的时候便跳下了板车,对山姆大叔道了谢,随后蹦蹦跳跳的进了村子。奈菲和母亲卡米拉生活在一起,两人居住的地方在村子西北角,位置有些偏僻,但并没有离的太远。
炊烟从烟囱袅袅升起,日落的红霞映着奈菲飞扬的红,单调的村庄似乎都因为她的出现而增添了一抹亮色。
散养的母鸡咯咯叫着被奈菲吓跑,一只牧羊犬跑过来讨好式的蹭着,奈菲摆摆手,“乖啦乖啦”哄了半天,终于甩开了满嘴口水的大狗,迈步来到茅草屋前时,奈菲吸了吸鼻子,一双大眼贼兮兮的望了望四周,随即蹑手蹑脚的便想迈步进屋。
“人小鬼大”说的就是奈菲这样的小女孩,虽然年纪还小,却着实聪明的可以,在文盲率极高的村子里,她认识的字甚至比村子里伯爵的管家都要多,而不但如此…
“奈菲,忘记规矩了?”
柔和而不失威严的声音传出来时,原本还想偷摸迈进屋子的小女孩一下子定在原地,随即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站直了身子,老老实实的开始背诵一串音奇特的语句,其中有几处迥异于布林加语的单词音令奈菲磕绊了一下,不过她最终还是顺利的背完了所有词句。
卡米拉夫人没有评价,这便意味着“合格”,奈菲松了口气,迈步进了屋子,却现那简陋的木桌上放着一本陈旧而厚实的古铜色典籍,她踮起脚望了望书的封皮,因为年岁太久,上面的字迹都模糊了。
“这是下一本要背诵的,今天开始,你可以接触咒语了,背下第一道咒语才能吃饭。”
只闻其声,未见其人,而奈菲却老老实实的回答道:“好的,妈妈。”
随后她便狠狠咽了几口口水,闻着那诱人的饭菜香味坐在了桌子前,翻开了这本陈旧的书籍,读出了那由高精灵语组成的字句
“奥术咒语基础。”
“进阶奥术充能研究…”
类似的话语声,此时同样在瓦格拉废墟的“典籍室”内响起。
此时说话的是布鲁迪,高精灵语和木精灵语类似,但在许多方面却又显得复杂而华丽,念诵出来的时候,颇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抑扬顿挫感。老精灵读出书籍表面的字句时,罗迪正站在他的身后,低头查看着那些腐朽的兽人尸体。
显而易见,布鲁迪对这处废墟的看重是不加掩饰的,天刚亮便匆忙的带着两队木精灵来到了废墟,二话不说便努力寻找起了有价值的“遗物”。
罗迪也没废话,索性直接带着他们来到了本来封闭的“典籍室”。而当看到满地的书籍之时,布鲁迪的表情实在是精彩的很,用罗迪的形容,大概就像江洋大盗看到成堆的黄金一样,嘴角差点乐抽筋!
不过相对于布鲁迪的兴奋,罗迪对于“奥术”其实并不感冒。在穿越前,罗迪的第二进阶职业是纯物理系“狂战士”,所以即便玩了7年游戏,他本人其实还从没真正使用过任何法术。
其实他的职业选择是多数人所不能理解的。一位擅长远程攻击的“游侠”,修习“法师”类职业来作为控制辅助绝对是选。即便不是法职,“刺客”之类的敏捷性职业也会是绝佳选择。
但罗迪偏偏选择了狂战士,不是因为双持武器拉风或招式野蛮…最大的原因,其实在于他心中的怒火奈菲死后,那种极端的复仇心态令罗迪根本静不下心来去研究什么法术,而“狂战士”虽然战斗技巧粗糙,却是那时最适合他“精神状态”的职业。
换句话说,罗迪的心理在那时是病态的,他需要用一种极端的战斗方式来泄内心的情绪。
不过当时间逆转,自己重新拥有挽救这一切的机会时,罗迪的心也冷静了下来。他听着布鲁迪喃喃自语,此时倒是对“奥术”来了许些兴趣,问道:“这些书籍能帮上你的忙么?”
“何止是帮忙…这些都是都是无价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