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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倾城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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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曙光,穿透云层,在风云变化中,射到了钜鹿的城墙上,成为光亮的一点,让人的眼睛无法正视。

继而,这点光芒慢慢扩大,终成为光亮的一片,将整个钜鹿都覆盖在里面,只有几处还在黑暗中,县衙就是一处。

一名年轻男子,在晨光初启的时候,从远处走来,又走进了城门,进到了钜鹿城内。

他背后背着一架七弦琴,琴身足足有半人高,不知道为什么,相比其它的古琴,这七弦古琴显得更加宽,更加长。这琴,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再加上这名男子穿着的宽大儒袍,浑身散发出种高雅洁然的气质,看起来的确很有味道,很像是一名名士。

因而,那些城门的守城兵士,并未上前来盘查,任他走入城中。

“老李,县尉大人要我们好好盘查过往的来人,你为什么就放他过去了呢?”一名刚入伍的新兵,迷惑的问着身边那明显年老的士兵。

“你懂什么,这人人,就算出了乱子。他能拿剑?还是拿那把琴起来砸人?”年老士兵干笑了一声,缓声说道。

“对哦,老李就是老李。像这种读书人,我一拳就把他砸趴下了,还怕他怎么样。”新兵兴奋的捏紧了拳头,叫囔道。

老李笑看着这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新兵蛋*子,丝毫没有笑话新兵的意思,他看着充满稚气的新兵脸庞默默回想着自己年青时候的样子,自己当年也是这样走过来的啊。只不过人生并不如他所想,他以为他可以驰骋沙场,最后凭借着军功成为一名军官,可终究他到现在还只是一名守城门的士兵。

就在他们谈话不久过后,这个明显身体不行的读书人,拉风的走过几条街道,选了一处县城中央处的酒楼,选了个临靠窗的位置,施施然的坐了下去。解下背上的琴,男子叫来小二,叫了一壶酒,几样小菜,吃了起来。他的眼睛没有离开过街道,身形依旧是那么略显单薄,但是他那很锐利的眼神在观察着行人和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地方。

这个秋收的时节,原本钜鹿县城里面,也有许多农民,应该也会抓紧现在的时间,开始秋收。可是连连几个月的干旱,可以说已经是颗粒无收,已经让他们对种田养活家人再不富热情,也对朝廷不再那么敬畏了。

“相公,你真的要去吗?”穿着简单的农妇,正在家里问着刚刚要走出门的丈夫。

“大贤良师法旨上说了,只有这样子,才能过上好日子,难道你想让狗娃和我们一样,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吗?”丈夫停下脚步,站在门前,对着屋内的妻子充满愤懑的说道。

这对夫妻所在的屋子,可以说不是房屋,而像是废墟,墙壁上,屋顶上,都破了几个洞,在墙角,破烂的床铺上,一个小男孩还在睡着。屋子中央,放着着一座香炉,香炉中插着几柱香,几缕烟正袅袅生气,在正中挂着的那幅张角画像的头上盘旋,环绕。

“我也去吧!”妻子望了那正在熟睡的孩子一眼,突然重重说道,提起了放在墙角的镰刀,走到了丈夫身边。

“爸爸妈妈,你们去哪里?”熟睡的孩子听见响动,睁开了仍然朦胧的双眼,看着站在门口的双亲,显得十分迷惑。妻子慈祥的笑了笑,从怀中摸出了一个馍馍,仍带着一点温热,但其实上,这个馍馍已经硬到不能再硬了。

将这个家里仅存的食物放在床头,妻子摸了摸儿子的头,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她轻声说道:“狗娃,你好好睡着,饿了就吃馍馍,先用口水含软了再再吃,渴了就喝点水。我们晚点回来。”

说完,把那明显薄如布的棉被往自己儿子身上提了提,又捋得平整了,妻子这才起身走到了门口。两人不舍的望了儿子一眼,丈夫用另一手宽阔的臂膀抱着妻子,一手拿着锄头,两个人在晨光触到这里的时候,终于抬起发硬的脚,在腹中饥饿没有减轻的时候,离开了。

城北的老王,喝下了锅中的米粥,那是最后几十粒米,他清楚的数了几遍,正好四十粒。添加了一瓢子水后,经过了等待,老王终于吃上了这一顿,在三天中,唯一算是饭的饭。先喝了三口粥水,舒服的呻吟一声,老王一口将这稀得不能再稀的稀粥吃下肚子,满意的用舌头舔了舔嘴角,将沾在嘴角的那粒米纳进了嘴里。

老王又用舌头,在破锅里面****锅底残余的几粒米,做完这一切后,他摸了摸用水装得滚圆的肚子,全身恢复了一丁点力气。提着破锅,老王坚定的走出这一半暴露在天空之下的破房子,老眼望着蓝色满天,金黄的阳光照耀,落下了几滴浑浊的泪水。

“黄天,黄天…”喊着这一个词语,他提着这一个破铁锅,离开了和铁锅同样破烂,不像是家的家。

“倾城,倾城之乱啊。”

男子看着窗外平静,却不平静的街道,叹了一声。街道上,小商小贩们,收起了摊位,和那些提着农具的农民们一般,走向了县衙。

小孩,青年,老人,男人,女人,各个年龄段都有,他们眼中,没有半分畏惧,踏着坚定的脚步,看着那发黄的天,呐喊着,冲进了县衙。拿着简单,随处可见的武器,他们和那些顽固的衙役混战起来。混战里面,老王趁着人多,在衙役不小心的时候,拿着铁锅给了两名衙役后脑勺几下。看着原本作威作福的衙役痛叫一声,脑袋上流满了血倒在地上,那原本赖以为生的破锅凹了一大块,老王没有半点可惜,反而有种畅快,充满着老旧的身躯,让他全身充满了力量!

使劲用着铁锅,朝一个衙役的头上盖了下去,锅底破了,纳进了衙役的脑袋,使他的头就像是一个猪头,在祭拜时,摆在供桌上的猪头。老王的笑容刚刚露出,但下一刻,就再也笑不出来了,一把刀刺进了胸膛里,夺走了所有的生机,以及那四十粒米粒带来的力气。

“张梁,把那县尉的头颅拿上来,扔进去。”张角站在街道上,看着县衙那些衙役的抵抗,淡淡说道。入眼的战争,看着那些信众衙役的死亡,他露出了残酷,却又欣慰的笑容,还有一种慈悲。就像九天之上的神王菩萨,眼神慈悲,但人再死多少,也不会引起一点心灵上的波动,只是用一种姿态,超乎万千,去注视底下如同蝼蚁一般的人。

要是云霆在这里,肯定会看出张角的不同,或许会选择离开,或许会给张角一拳,因为这种姿态,是云霆最讨厌厌恶的。但无论如何,云霆是来不了了,而且,现在张角也不会让云霆完好的出现在面前。

“县衙里面的人听着,别以为你们还能调动军队,事实上,军队已经被我们控制了。你们县尉的人头在此,不想和他一样下场的,速速出来投降。”张梁站在县衙大门前,大声呼喝道,手上提着一颗狰狞可怖至死仍旧不闭上眼睛的人头道。

一滴滴的鲜血从那被截断的脖颈上落下,在地上混和着尘土,形成了暗红色的斑点,一滴滴在地上斑驳的形成了印痕。

“小二,结帐。”坐在酒楼上的男子叫来了小二,付过了酒钱,将放在桌上的古琴重新绑负在背上。在小二收拾桌子的时候,趁小二不注意,男子直接从窗户跃出,在跃出之际,双手已经攀住了屋檐,稍微一使力气,全身荡了出去,在空中一个翻身,人就已经上了屋顶。

“这个人走得真快。”小二收拾到一半,抬起头来,不过一分半钟的时间,男子就不见了,不由得嘀咕了一声。

“小六子,快点去关门,外面大乱了!快点关门。”掌柜催促着小二,此时再看酒楼里面,已经一个人都不剩了,所有的客人听到城中央县衙处的喊杀声,不敢停留,每个人都跑回了家。

“还是屋顶好啊。”男子躺在屋顶上,脑袋枕着一个枕头,正悠悠然的看着下面发生的事情。从屋顶往下面看去,钜鹿许多高门大户家中,也起了喊杀声,火光扑天而起,各色人等冲了进去,在里面厮杀掠夺着。

女子的哭喊,小孩子的哭喊,络绎不绝,不少混混也混在农民大军中,冲进那些富人家中,抓住一个丫鬟,或者主人家的侍妾,妻子,随便挑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位置,撕开受害者的衣衫,当场施起暴来。

这只是少部分情况,因为与那些起义者不同的是,他们额头上没有扎缚着黄色的布条。往往当混混的充血的硬物进入那处温热的私密时,就会在极度欢乐中血溅当场,被赶到的起义农民军杀死。可这丝毫没有改变,农民之中,不少受不了美色的刺激,拖下裤子,一个或几个,开始yin乐起来。

起义军内部,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不少有姿色的女人,上一刻,还和同是穷苦人的同伴在一起奋战,下一刻,就被人压在了身下,百般玩弄。先前的那对夫妻,在这浪潮里面,冲入了一个富人的家中,他们去的不是大堂,也不是其他有金银珠宝的地方,而是厨房。

“相公,我找到吃的了,这样我们一家人就不用饿着了。”妻子兴奋的喊叫道,拿着食物回过身去,想让丈夫高兴高兴。入眼的一幕,却让她手上的食物掉落的了地上,妻子看到丈夫已经倒在了一堆血红里面,那把用来作武器的锄头也已经掉落在了一旁。

在她丈夫身后,是三名拿着刀的男人,他们yin笑着,其中一个的刀上还沾染着温热的血液。妻子认得这几个人,这几个人分名都是往日的邻居,今ri却成了她的杀夫仇人。“庆嫂子,让我们哥三爽爽吧。”还未等妻子找到先前因为食物而扔到别处的镰刀,她的身体就被按倒在了地上。在一阵yin言yin语,还有秽笑里面,那一身粗布衣被撕了个精光,露出了不同于其她村妇肤色的雪腻。

让那三个男人看得心口焦躁,猴急的脱下裤子,三人开始享受起来,享用这难得的尤物。“哦哦…恩…”妻子呻吟起来,在三个男人的身下,婉转承欢着。可她的眼睛里面,不是那种春意,**,而是火花,扑腾着的仇恨火花!

三个男人在呻吟里面,已经放下了对这妇人的戒心,就连刚刚拿着的刀,都落在别的地方。

这被强按着的妻子,忍受着身体传来的不由自主的快感,偷偷拿起了一把就落在身旁的短刀,恶狠狠的朝就贴在她胸前的男人刺了下去。

“啊!”被刺男人痛叫一声,就再也没有言语,其他两个男人,一个在上,一个在后,都很享受两个不同部位带来的快感,没有看到这妻子下身流下的血液,也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不是呻吟,而是死亡的呼唤。

在片刻后,妻子以同样的方势,将短刀刺进了正在身后逞凶的男子的身体中,牙齿一咬,直接把在口中那巨大的硬物给咬了下来,这被咬下的巨大的狰狞,在片刻后,重新成了一条小蚯蚓。

“啊…”这男人痛苦的大叫,下体一阵疼痛,流满了鲜血,整个人倒了下去,蜷缩在地上。在其疼痛的时候,一把短刀,朝他下体的伤口刺了进去,妻子忘记了害怕,忘记了以前自己连杀鸡都不敢,一刀刀的刺着,直到这刚刚还轻薄他的部位,只剩下半截,连带这男人的腹部一起,被戳出了一个个伤口。

“狗娃,相公…”妻子往着躺在血泊里面的丈夫,眼泪已经流了出来。她看了看那三个赤身死去的男人,又看了看自己这暴露变得浑浊的身体,手中的短刀再次一动。这次不是刺别人,刺的是她自己。

妻子死了,和她的丈夫死在一起,死在这场初秋的大乱中。这样的惨剧,在钜鹿不少见,仍在发生着,在三国里面大汉别的州县,同在发生着。钜鹿县城里面,除了一些对张角有过捐献的大户,被张角派出的黄巾力士保护以外,其他没有私兵的大户,都已经家破人亡。

“黄巾,什么东西!”男子看了这一切,眼中有怒火在酝酿。他从虚空中取出了纸笔,还有一只鸽子,用笔写下了发生的这一切,在落尾处写上了吕倾城这个名字。将纸卷成条状,系在了鸽子的腿上,便将鸽子放飞了。

这男子,竟然是玩家,要不是使用了包裹,只怕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玩家。

吕倾城做完这件事后,又取出了一副弓箭,开始搭弓,射箭,把他看不爽的人都要射杀掉。即使有很多,怎么射都射不完的该死之人,吕倾城也要用弓箭去射杀他们,因为包裹中有许多不用钱的箭,他想射就射!就不信,一定要给那些禽兽不如的人一些代价,一些教训!

县衙里面没有动静,门口依旧有士兵外加衙役在阻挡着乱民们的前进,与这些武力并不强,人数却十分多的乱民撕杀着。

“进入县衙后,片甲不留!”张梁把手中的人头扔进了县衙里面,拔出了腰间的大刀,向着县衙大门冲了过去。仅仅一刀,就将十多名士兵给腰斩成了两段,再一刀,大门就在张梁的刀下,直接被劈开了!

“给我挡住,挡住啊!”穿着官服的中年文士,在衙门里面,大声呼喝,又组成了一道防线,在大门内阻挡着张梁的推进。

“真是找死啊。”穿着道袍的张角,听到县令的叫声,连眉头都没皱一点,手指向天,伸出了食指,“天雷,落。”

张角话音刚落,一道粗大的闪电,从晴朗的天空里面,毫无预兆的窜了下来,劈在了县衙里面。轰,一声巨响,县衙中心被炸出了一个大洞,半数的士兵衙役还有那县令,都在这大坑里面,只不过,已经死了,变成了黑灰色的灰。,连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存留下来。

剩余还活着的士兵,各个胆颤心惊,拜伏在地上,跪地投降,不敢再有任何动作。

“大贤良师万岁,苍天已死,皇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击!”看到这一幕,张角的信众大呼着,朝向着张角跪拜了下来,狂热无比。

外面的厮杀依旧在持续,已经被鲜血刺激到杀红了眼的民众似乎已经忘了被他们的屠刀杀伐之下的所谓富人其实和他们过着差不多的苦哈哈的生活。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在空中有一个追命阎王手持一件神奇弓箭对着自己逐一点杀,那带着疾风一般的利矢像一个个的追命索,大有要把这些已经失去人性,只知道杀戮的血腥暴徒给消灭干净。

只是可惜,现在的县城已经乱成一团,尤其在县衙被张角攻破之后,更多的黄巾信徒走上了街头,他们一边高呼着“苍天已死,黄巾当立”的口号,一边像喝了什么鸡血似的满是亢奋的冲击着一切可以冲击的房舍,砍杀着随时遇到的人,场面已经有些失控。

房顶之上的吕倾城一声轻叹,继续张弓射击,他明白自己是在做着无用功,但是他却不肯放弃,虽然只是一个玩家,但有些事既然已经遇上,该坚持的一定要坚持!只是这场倾城之乱,并不属于他,他也没有办法终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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